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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同意,坚决支持,合同的条款不能违反法律、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规定。
我完全支持 一定算上我一个!

刚和公司的律师聊过 开发商是完全无权代缴契税的
委托开发商代缴 这里面的风险非常的大
收房之后还要两年才能拿房本,在这段时间之内谁也不知道开发商会怎么样
现在北京的楼市不好 万一开发商破产或者出现什么纠纷 帐户就会被冻结
这几万块钱咱就算丢在水里了

再说了 就算把风险抛开不谈 从收益的角度来看
三万块钱给开发商两年 实在是大大的不划算 两年后的三万块钱未必如今天一样值钱
如果是我拿三万块钱做投资的话 不出大的意外 两年后估计都5-6万了
存银行还有不少利息呢 凭什么给开发商 到时候还要收我一笔代办费?

二期的业主们大家一定要团结起来 我们一起来抵制无理的霸王条款!!!
严重同意!!
QQ:78630398
MSN:james-jf@hotmail.com
E-mail:james-8@163.com
安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。
原帖由 吉祥蕤梓 于 2008-6-5 16:42 发表
新天地二期!!收房时不想交契税给开发商的赶快进来!!
我是二期7号楼的
我们这一期就快收房了,今天忽然听说我们合同上写着必须在收房的时候就把3%的契税和2%的维修基金代缴给开发商,并由开发商代拿房本!
我 ...
坚决支持!!
QQ:78630398
MSN:james-jf@hotmail.com
E-mail:james-8@163.com
安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。
串联一下 直接给KFS一个有全体未收房业主签名的公开信 看他们能怎么办
我也是7号楼的,严重支持此活动,因为工作原因,我本来就已经决定延期收房了,如果要集体串联的话我争取到。团结就是力量
我希望尽我的最大努力解放台湾,你会支持我的!
原帖由 zhuzuohong 于 2008-6-5 17:56 发表
我也同意,坚决支持,合同的条款不能违反法律、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规定。
原来合同中这一条是违反法律的啊!!那怎么行,万一有点什么事,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啊,真要是这样,就得跟KFS说清楚,这是违法行为啊!!,难道KFS敢跟业主们说:"我们就是要违法"吗?
  
建议版主把此贴置顶啊!!呼吁更多的业主加入啊!!说不定一期的业主还能把那5%要回来呢!!
  
合同中与法律相违背的条款是无效的
其实我的真实身份是一名中南海保镖
严重关切中 团结就是力量
你叫什么名字?你别说出来啊!你说出来就是骂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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